为帮助信息(信用)主体高效便捷重塑信用,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近期,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立足各自职能,分别出台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与信用修复制度。很多人对政策内容不了解,将两项政策内容相互混淆,不知如何正确使用修复政策来重塑个人信用。本篇文章给大家讲述一下两项政策的主要内容和使用方法。
政策一: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实施的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
1.政策内容:中国人民银行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是面向个人金融征信领域出台的阶段性、专项纾困措施。适用范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单笔不超过1万元人民币的个人信贷逾期记录。
2.修复条件:符合政策条件的个人需要在2026年3月31日(含)前足额偿还逾期债务。
3.办理渠道: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实行“免申即享”,无需提交申请和材料,个人按时足额还款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统一进行技术处理。
4.政策提示:需要提醒的是,中国人民银行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实施时间已结束。个人如发现符合政策条件并且在2026年3月31日(含)前足额偿还的逾期信息仍在展示的,可以通过征信中心4008108866客服热线或各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服务窗口向征信中心提出处理申请。对于不符合政策条件或者错过政策时间窗口的贷款逾期,个人如想要消除信用报告的逾期记录,建议尽快足额偿还逾期债务,不良信息将在不良行为终止日起保留5年后删除。此外,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征信异议、征信投诉等业务办理都是全程免费,不收取任何费用的。市场上打着“征信洗白”等旗号收取高额费用、骗取个人信息等行为都是骗局。
政策二:国家发改委发布,4月1日正式实施的《信用修复管理办法》
1.政策内容:《信用修复管理办法》是公共信用领域基础性、长效性制度。其中所称的信用修复是指信用主体纠正失信行为、履行法定义务后,有关方面按照规定终止公示、停止共享和使用失信信息,同步依法依规解除失信惩戒措施的活动。这里的失信信息指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和地方公共信用信息补充目录中所列的对信用主体信用状况具有负面影响的信息,包括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异常名录信息和其他失信信息。
2.修复条件:信用主体申请修复需满足四项条件。(1)达到最短公示期限;(2)纠正失信行为;(3)公开作出信用承诺;(4)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条件。
3.办理渠道:信用修复申请人办理申请修复需要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经失信信息认定单位审核,会将修复结果告知申请人。如修复申请获得通过,相关失信信息将按照规定终止公示、停止共享和使用。
4.政策提示:公共信用领域的信用修复是常态化办理的,没有时间窗口限制。此外,《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授权机构开展信用修复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申请修复的信用主体收取费用。因此,公共信用领域的信用修复也是全程免费的,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