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助推全市营商环境优化升级,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动力,构建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有序衔接机制,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近日,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出台全市法院“执破融合”工作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共二十六条,从“执破融合”案件办理的指导思想、案件认定、移送破产审查条件、立案受理、协调机制等方面,对办理“执破融合”案件工作进行了全流程指导,确保程序依法有序、协同推进、公正高效。
《实施细则》要求两级法院要始终把做好破产审判工作作为全市法院的政治任务和职责使命,抽调执行和破产部门的骨干力量,组建既善执行又懂破产的“执破融合”团队,压实责任、稳妥推进。要落实府院联动机制,协同做好信用修复、职工安置、风险预防等工作,对有发展前景和挽救价值的,及时进行“抢救”,适用破产重组、破产和解程序,帮助企业获得“重生”。要深度融合执行与破产程序,提升数字化办案水平,助推案件办理规范化、高效化、便利化,以高质效司法努力为全市“三区一城市”建设和实施“五大行动”“五大抓手”提供更加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