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之“刚”护营商环境之“优”
——访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副局长章继刚
平凉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赵育娴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前不久,我市印发《平凉市损害营商环境监督问责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倒逼全市营商环境持续改善,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日前,记者围绕《办法》出台的背景、意义和主要内容等,对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副局长章继刚进行了解读式访谈。
记者:请谈谈在当前的发展形势下,我市出台这一《办法》的重要意义?
章继刚:《办法》的出台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是我省市州层面首个针对损害营商环境工作出台的监督问责《办法》,对深入实施“五大行动”、重点聚焦“五大抓手”,保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积极构建“1+2+3+N”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将产生重要作用。
《办法》的出台,对于以刚性的制度约束推动营商政策落地见效、奋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压实优化营商环境责任的有力抓手。国家和省上先后制定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甘肃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明确了优化营商环境的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作为市一级党委、政府就是要把这些任务细化分解到具体单位、压实到责任部门,对落实不到位的追责问责,倒逼责任部门(单位)将该扛的责任扛起来,该担的职责担起来。二是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的现实需要。近年来,通过部署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全市营商环境得到显著改善,“西部领先、全国靠前”的目标已经实现。我们要向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目标迈进,就是要持续优化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补短板、强弱项,重点整治一些单位和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坚决查处一批损害全市营商环境的人和事,为营商政策落地和经营主体安心发展保驾护航。三是建立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重要保障。制定出台《办法》,以制度的形式传导压力,有利于推动社会各界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营造尊商爱商亲商的浓厚氛围;有利于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责任单位主动履职、精准施策,常态长效开展工作;有利于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齐心协力、真抓实干,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记者:围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办法》,重点需要处理好哪些关系?
章继刚:要注意把握好三个方面的关系:一要把握好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关系。作为营商环境的牵头单位,将强化制度供给,优化涉企制度和法治保障,稳定企业预期、提振企业信心、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深化“数字政府+营商环境”改革,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网办”。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牵引,强化数字赋能,推进关联事项集成办、政策服务免申办等,建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和常态化推进机制,加快构建泛在可及、智慧便捷、公平普惠的高效政务服务体系。二要把握好政策供给与企业感知的关系。营商环境好不好,企业说了算。让企业在全生命周期享受到高效便捷、公平可及的服务,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扣企业从准入到退出全生命周期需求,推动项目审批、企业落地、要素匹配、市场准入、法治保障、政务服务、科技创新等重点任务落地落实。全力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和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问题及建议。扩大“无事不扰”白名单企业范围,实现应纳尽纳。三要把握好合理借鉴与平凉特色的关系。在营商环境建设中加强与先进市州的交流合作,一方面,要合理借鉴先进经验做法,对标高标准营商规则,促进规则对接;在产权保护、政府采购等领域实现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相通相融,在扩大合作中提升开放能力。另一方面,要营造良好氛围,促进经验交流,建立营商环境对话交流机制,讲好营商环境“平凉故事”。同时,突出改革创新,实施“小切口”改革,做实惠企政策直达快享和政府合同履约监督工作,切实推动我市营商环境建设持续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