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市场主体的立身之本,更是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石。为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人人讲诚信、事事守信用、处处重信誉”的良好社会氛围,近日,灵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县城农贸市场、运动休闲广场、水泉生态商业街区(文化创意街区),开展节前市场保供、食品安全、诚信宣传等工作,立足职能职责,以信用监管为抓手,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服务发展为目标,扎实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用实际行动筑牢诚信建设“防火墙”,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诚信动能。

      一、健全诚信机制,夯实建设根基诚信建设,制度先行。灵台县市场监管局始终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抓手,统筹谋划、精准发力,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诚信建设制度框架。通过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信用联合奖惩、信用修复等一系列工作机制,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和平凉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全面归集市场主体注册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信用信息,确保信用信息“应归尽归、真实准确”。这些数据不仅为信用监管提供了坚实支撑,更让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一目了然”,从制度层面筑牢了诚信经营的“第一道防线”。

      二、深化信用监管,精准激励约束为让诚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灵台县市场监管局全面推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依托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构建“信用+风险”的差异化监管模式,让监管更精准、更高效。对信用优良的A类企业,实行“无事不扰”模式,全力保障诚信企业轻装上阵、安心经营;对信用良好的B类企业,按常规比例开展监管抽查,守护规范经营秩序;对信用风险较高的C类企业,强化重点关注,适当提高抽查频次,及时提醒纠正不规范行为;对严重失信的D类企业,实行严格监管,大幅提高抽查比例,必要时开展现场检查全覆盖,形成强大监管威慑。这种“守信激励、失信约束”的监管模式,既让诚信经营成为市场主体的自觉追求,也让失信行为无处遁形。

      三、拓展诚信场景,释放信用效能诚信建设的生命力在于应用。灵台县市场监管局积极拓展信用监管应用场景,让信用价值渗透到市场经营的方方面面,真正实现“信用有价、信有益”。一是强化失信约束公示。依法将未按时年报、通过登记住所无法联系等失信情形的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将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违法失信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二是推进联合惩戒落地。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荣誉授予、银行信贷、资质审核等重点领域,严格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失信主体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大幅提高失信成本,筑牢诚信经营“防护网”。三是推广信用承诺制度。在行政许可、信用修复等事项办理中,广泛推行告知承诺制,鼓励市场主体主动向社会作出诚信经营承诺,将承诺履行情况纳入信用记录,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坚守诚信底线,强诚信自律意识。

      四、优化修复服务,彰显监管温度诚信建设既要“严管”,也要“厚爱”。灵台县市场监管局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积极优化信用修复服务机制,为失信市场主体提供“纠错复活”的机会,让信用监管既有力度,更有温度。通过明确信用修复条件、简化修复流程、畅通线上线下修复渠道,对已履行法定义务、纠正违法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市场主体,依法依规为其办理行政处罚信息停止公示经营异常名录移出等手续。同时,通过举办专题培训、发布修复指引、主动上门告知等方式,加强对失信市场主体的信用修复指导,帮助其尽快重塑信用、重返正常经营轨道,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传递了诚信建设的正能量。

     诚信建设非一日之功,需全社会共同参与。下一步,灵台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秉持“监管为民、服务发展”的理念,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深化市场监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大诚信宣传和政策解读力度,深入开展诚信教育进企业、进市场、进社区等活动,培育全社会诚信意识,引导广大市场主体和群众自觉参与诚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