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践行“四个最严”要求,以信用监管为抓手,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对全县327家药械化经营使用单位实现信用档案全覆盖,依据监督检查、抽检、处罚等信息开展信用评级,切实守牢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底线。

      一是健全信用档案,夯实精准监管基础。全面归集县域内药品零售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化妆品经营主体的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抽样检测、投诉举报等信息,建立“一企一档”动态信用档案。按照统一风险评级规则开展信用等级评定,目前已完成327家相关主体初始信用定级,其中A级(信用良好)248家、B级(信用一般)71家、C级(信用较差)8家,为精准监管提供详实数据支撑。

      二是实施分类施策,提升科学监管精度。依据信用等级与风险评估结果,差异化配置监管资源。对占比约75.8%的A级主体,将现场检查频次降至原标准的50%,落实“无事不扰”;对B级主体实施常规计划监管;对占比约2.4%的C级主体及特定高风险单位,将检查频次提高至200%,已组织开展“飞行检查”15家次。此举推动监管资源从“平均用力”转向“精准发力”,显著提升问题发现率。

      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彰显信用监管威慑。将信用评价结果嵌入监管全流程,本年度对22家次A级主体在许可变更、评优评先中予以优先考虑或激励;对8家C级主体采取增加抽检批次、暂停相关业务申请等限制措施。依法公示行政处罚及严重失信信息17条,向县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等部门推送联合惩戒信息5条,初步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约束格局,倒逼市场主体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四是推动社会共治,筑牢安全监管底线。通过举办培训班、线上推送等方式开展信用监管政策宣传,年内培训从业人员500余人次。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全年受理相关投诉43件且全部依法办结。定期发布消费警示、抽检结果,公示“红黑榜”,提升公众安全用药用械用妆意识。逐步构建起“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共治体系,守护全县人民群众药械化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