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提升医保基金监管效能,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和报销行为,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近期县医保局联合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聚焦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联合督查组各成员单位立足本部门职责,协同发力,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全县22家定点医疗机构及部分村卫生室、零售药店和诊所进行联合督查。通过现场查看、病历审核、数据比对、座谈交流等方式,重点督查全县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中定点医疗机构18项整治任务、定点零售药店和诊所14项整治任务落实情况,各级各类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自查自纠“回头看”开展情况,以及各医疗机构和经办人员在专项整治中的监管责任履行、业务规范、制度建设等情况,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医保业务办理过程中的作风建设等情况。同时,根据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医保服务质量、遵规守纪、投诉处理等情况,制定分级分类管理指标,结合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等工作开展信用等级监管工作。对评为A级的机构,适度减少检查频次;对评为B级的机构进行政策培训、重点检查。

     建立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体系,是推进医保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下一步,灵台县将持续深化部门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长效机制,推动医保基金监管常态化、制度化。同时,市医保局将不断完善监管机制,加强信用信息的共享和应用,推动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规范经营、诚信服务,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安全的医疗保障服务。全力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救命钱”,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