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静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住建领域全面推行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旨在简化审批流程,实现企业办事“减材料、减环节、提效率”,推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构建制度保障体系,夯实信用管理基础

根据《静宁县发展和改革局静宁县大数据中心静宁县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印发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暨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和专用信用报告推广应用的通知》,静宁县住建局根据部门职能,在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房地产开发、城市和物业管理等领域全面推行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并制定各领域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实施方案,为工作开展提供制度支撑。

二、完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推行一纸通办服务

静宁县住建局依托“平凉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照信用信息归集标准,归集整合企业施工许可、资质审批、行政处罚、履约情况、行政监督检查记录、信用承诺等信用信息。重点对2021年1月1日以来的行政处罚、施工安全黑名单、工程质量问题等数据进行全面归集与动态管理,打造“一企一档”信用档案。通过“专用信用报告”替代传统证明,企业无需多头开具无违法违规证明,实现“数据共享替代重复跑腿”,大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截至目前,下载专用信用报告7份,替代了10份证明材料。

三、强化宣传推广,提升政策知晓度

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企业座谈会等活动,向建筑企业负责人及从业人员详细解读专用信用报告的获取方式、核验流程及常见问题。通过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发布操作指南,设立住建局专项咨询窗口,为企业提供“一对一”指导服务,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下一步,静宁县住建局将持续完善住建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专用信用报告在招投标、资质审批、融资贷款等场景中的更深应用,通过信用与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环境,为静宁县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撰稿:杨亚丽  初审:潘绎竹  审核:秦龙涛  张艳霞  编辑:陈海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