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近期,静宁县市场监管局在全县范围内推行食品安全“红黑榜”制度,通过信用公示方式,倒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环境。

一、制度创新:让食品安全看得见

静宁县市场监管局将全县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生产企业、超市、农贸市场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纳入评定范围,每月定期开展检查评定。评定标准包括证照管理、环境卫生、食品储存、加工操作等关键环节。对管理规范、诚信经营的“红榜”单位予以公示表扬,对存在严重问题的“黑榜”单位进行曝光。截至目前,已发布食品安全红黑榜一期、食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红黑榜一期、食品“三小”监管红黑榜一期。

二、动态管理:让整改落实有保障

“红黑榜”实行“一月一评、动态调整”的管理机制。对列入“黑榜”的单位,市场监管局将加强跟踪检查,督促限期整改。整改到位的,经复查合格后可移出“黑榜”;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从严查处。截至目前,已有3批次46家单位上榜,其中12家“黑榜”单位通过整改已移出名单,形成了“曝光-整改-提升”的良性循环。

三、成效显著:让群众消费更放心

“现在去饭店吃饭,我都会先看看‘红黑榜’,上红榜的饭店吃着更放心”,居民张女士说。该制度实施以来,全县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状况明显改善,消费者投诉量同比下降23%,食品安全满意度提升至92%。

下一步,静宁县市场监管局将以食品安全“红黑榜”制度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制度细则,正向激励、反向督改食品安全工作,构建政府、社会、行业共治的激励和惩戒机制,促进食品从业者依法生产经营,全力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撰稿:杨亚丽  初审:潘绎竹  审核:秦龙涛  张艳霞  编辑:陈海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