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国家及省上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应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庄浪生态环境分局不断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合理确定监管比例和频次,持续推动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对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为“优”“良”的企业,降低检查频次,在行政审批、资质审核、评优评先等方面优先考虑,引导其进一步完善信用记录,巩固提升信用等级,不断提升信誉度和竞争力。

对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为“中”“差”级的企业进行重点关注,加大检查力度,提高检查频次,增加检查事项,及早发现问题。

约谈评价结果为“差”级的企业负责人,当面告知评价结果、主要失信行为、信用修复渠道等,督促其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业务许可相关制度及管理规定诚信守法、规范经营,积极主动完成问题整改和信用修复,提升企业信用水平,增强企业合规经营、守信践诺和诚信自律意识。

下一步,庄浪生态环境分局将常态化运用国家及省上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对市场主体开展分级分类监管,打造适应高质量发展的社会信用体系,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健全服务水平方面的基础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