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灵台县聚焦全县电动自行车安全综合整治,深入分析电动自行车事故特点和防控难点,以超常态、超常规、超常效的举措,因地制宜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切实预防和减少了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发生,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生活和出行安全,确保了全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强化组织保障,明确隐患整治“责任单”。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安全整治工作,坚持将其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切入点,专题研究部署,切实强化组织保障,凝聚坚实力量、高效推进落实,印发了《全县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紧盯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使用、停放、充电及拆解回收等各个环节,对整治工作重点任务进行了全面分解,成立了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充分发挥其牵头抓总作用,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坚持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统筹各职能部门同向发力,共同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年内,县政府分管领导带队检查2次,召开联席会议2次、全县物业服务企业、电动自行车建设运营单位、重点单位负责人消防安全培训会5次、约谈4次,针对乡镇智能充电设施建设空白现状,召开乡镇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标准化建设工作推进会,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隐患顽疾和群众最关切的突出问题,努力营造安全有序的生活环境。
注重协作配合,严把闭环管理“关键点”。紧盯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各个环节,县公安、市场监管、商务、住建、消防救援等多部门,不断强化统筹协作,突出前端治理,下大力气解决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流通销售、路面行驶、停放充电等环节突出问题,共检查单位(场所)384家(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隐患或违法行为102处。切实以销售和改装为切入点,建立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充电器、乘员头盔销售企业台账,督促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督促签订承诺书,对17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维修门店负责人约谈培训3次,坚决筑牢产品质量安全防线;进一步加大路面执法管控力度,持续严管严查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发布《骑行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倡议书》,通过开展警示宣传、曝光违法行为等措施,不断强化群众安全出行意识;聚焦违规充停行为,多措并举推动居民住宅小区和公共开放空间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工作,在住宅小区增建电动自行车充电端口678个,在公共开放区域增建电动自行车充电端口42个,安装电梯智能阻车系统135套,有效解决了群众充电难、电动车上楼等问题。
拓宽宣传渠道,提高安全常识“知晓率”。坚持将宣传教育普法作为做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的重要手段之一,不断创新宣教形式,加强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及消费者禁止销售购买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宣传引导,编印发放“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彩页1000份、切实形成不购买或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无合格证,未经3C认证产品,不擅自改装原车蓄电池、不拆除改装限速装置的良好氛围;督促电动自行车使用较多的外卖、快递等即时配送平台强化安全教育,通过开展警示宣传、曝光违法行为等措施,指导骑手强化通行和停放充电安全意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小区电子屏循环播放警示教育短片,在楼道、宣传栏、门厅等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语,全县15个住宅小区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危害性和疏散逃生专题宣传培训,签订《建筑产权、使用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承诺书》共计40份、播放《电动车火灾警示教育片》40集(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广大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得到了有效提升,全民共倡安全的氛围日益浓厚。
注重常态巡查,形成群防群治“新格局”。针对电动自行车大多停放在小区内部,对于私拉电线、违规停放等现象,物业企业因无执法权,只能依靠发布告示提醒、张贴警示信息等方式“维持安全”的突出问题,建立了联合巡查机制,由县应急、公安、住建、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采取“边督导,边检查,边整改,边宣传”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夜查行动,对居住出租房、高层住宅、老旧小区等电动自行车违规充停高频场所,加密巡查频次,落实重点巡查措施,突出夜间0时至次日6时时段巡查力度,针对发现的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人车同屋”等隐患问题,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和个人立即落实整改措施,不能立即整改的则建立台账并加强跟踪治理,确保问题得到彻底整改;鼓励广大居民积极反映、互相监督,切实引导物业管理人员和居民群众增强消防意识,形成了齐心协力、共保安全的良好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