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计量监管,规范市场计量行为,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平凉市市场监管系统紧盯人民群众“关键小事”,深入开展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全链条打击电子计价秤作弊等计量违法行为,查处了一批计量违法案件。现将部分典型案件公布如下:

一、泾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流动摊贩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案:

2024年11月18日,泾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某流动摊贩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没收电子计价秤1台、违法所得286元,罚款900元。

2024年10月23日,泾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某市场进行检查时,发现一流动摊贩使用的电子计价秤无铅封,且同一物品通过按不同单价按键可以调节显示重量,存在人为作弊嫌疑。经送泾川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检定,该秤具有密码作弊功能,欺骗性使用特征明显,判定结果为不合格。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泾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二、庄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柳某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案:

2024年4月15日,庄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柳某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没收电子台秤1台,罚款900元。

2024年4月8日,庄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永宁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接到投诉举报称马铃薯流动收购商柳某涉嫌使用带有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电子台秤)。永宁镇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遂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所使用的电子台秤无强制计量检定合格标志,并可通过遥控器按键改变显示重量。当事人承认其在某平台直播间购买一台经改装后具有作弊功能的电子台秤,对其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的行为予以认可。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庄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对发现的网络销售非法改装(有作弊功能)电子计价秤的违法线索已向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反馈。

三、庄浪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家电商行销售不合格计量器具案:

2024年5月20日,庄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某家电商行销售不合格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没收电子计价秤3台、弹簧度盘秤1台,罚款600元。

2024年5月16日,庄浪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开展计量器具专项检查时,发现某家电商行销售的3台电子计价秤无铅封,1台弹簧度盘秤铅封松动,可抽取安装。经庄浪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对以上电子计价秤和弹簧度盘秤检定,判定结果为不合格。以上不合格产品货值金额共计275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庄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四、崇信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废品收购站使用未经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案:

2024年10月30日,崇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某废品收购站使用未经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700元。

2024年10月14日,崇信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某废品收购站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站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子计价秤无检定合格标签,该站负责人也无法提供有效的强制检定合格证书。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崇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准确的计量是市场公平交易的基础,商家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进行贸易结算,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平凉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民生领域计量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使用作弊秤、未检定秤等计量违法行为,有效遏制“缺斤短两”现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诚信公平的市场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