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 (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 (高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央、省在平各单位:
《平凉市 “静宁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 共 平 凉 市 委 办 公 室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 9 月 4 日
平凉市 “静宁苹果” 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为加快全市苹果产业转型升级步伐,推动品种再培优、品质再提升、品牌再打响,推进标准化生产,实现延链补链强链目标,全力建设苹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苹果现代产业园区,打造“静宁苹果”百亿级产业链,特制定若干政策措施。
一、护园强果
1. 优化布局。落实耕地保护政策,对目前占用耕地的果园,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留出一定过渡期,依据树龄园况制定退出计划。加快老旧果园更新改造,鼓励重茬建园上山上坡,引导老果园更新向优势区域集中,确保全市优质果园面积整体稳定在 150
万亩以上。
2. 改造提升。对树龄 20 年以上和效益较差的老果园,按照改老建新技术规范建设高标准矮化密植果园,市上每亩补助 100元,县 (区)每亩补助不少于 300 元。通过对郁闭老果园进行间伐整形、高接换优,对缺株少行老果园进行插空补植等措施改造提质,市上每亩补助 50 元,县 (区)每亩补助不少于 150 元。
3. 经营改制。采取统一整合流转的方式对失管园、撂荒园改制经营 500 亩以上,果园提质效果明显,对新经营主体市上每亩补助 100 元,县 (区)每亩补助不少于 300 元。
4. 建精品园。对使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机制,配套水肥一体化等集约化设施,建园面积 100 亩以上、亩产达到3000 公斤以上,经评定授予 “精品示范果园”称号,市上每亩补助 200 元,县 (区)每亩补助不少于 600 元。
二、品种培优
5. 育苗基地建设。市、县 (区)争取国家、省市项目资金,扶持建设规范化、现代化良种苗木扩繁基地,重点支持建设区域性苹果种质资源圃、核心品种脱毒原种保存圃、脱毒组培苗木炼苗棚及采穗圃。
6. 新优品种选育。支持选育本土和免套袋苹果新品种,对通过省级品种鉴定,并在 3 个以上县 (区)推广,示范面积 1000亩以上,市上给予选育者一次性奖励 5 万元。对示范推广种植新选育品种和免套袋品种面积 100 亩以上的果园,市上每亩补助100 元,县 (区)每亩补助不少于 300 元。
7. 品种引进示范。市、县 (区)争取国家、省市项目资金,支持引进新优砧木和栽培品种,开展砧穗组合试验和品种区试。对使用本地育苗基地生产的 “双脱毒”苗木和使用瑞香红、馨元萃等免套袋品种苗木新植果园,市上每亩补助 100 元,县 (区)每亩补助不少于 300 元。
三、品质提升
8. 各类基地认证。鼓励开展苹果绿色食品原料生产、有机食品、良好农业规范 (GAP)基地、出境水果 (苹果)果园注册登记等基地认证,对通过认证且果园生产档案等制度完善、生产管理规范的经营主体,由各县 (区)细化奖励扶持政策,给予一次性奖励。
9. “三品一标”认证。全面推进种植业 “三品一标”行动,对认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的经营主体,各县 (区)细化奖励政策,给予一次性奖励。
10. 果园机械购置。在落实国家农机具补贴政策的基础上,由县 (区)根据实际,细化出台补贴政策,将目录外果园适用机械纳入补贴范围,引导扶持经营主体购置使用先进果园机械设备。
11. 防灾体系建设。对新修建防雹网、安装防霜机的果园,县 (区)给予一定的补助;对当年修建防冻坑、购置储备烟雾发生器和防冻剂等物资的果园,县 (区)每亩给予一定的补助。市县两级财政按照农业保险有关政策,足额筹集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积极推广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和苹果价格指数保险 (保险 + 期货),争取各级财政奖补资金。
12. 赛园赛果活动。县 (区)每年举办一次 “赛园” “赛果”活动,对果园管理和果品质量进行集中展评,细化考核评比奖励办法、筹措资金,分类分级给予奖励。
四、品牌培育
13. 精品品牌培育。静宁县组建 “静宁苹果”精品品牌培育工作专班,制定出台 《“静宁苹果”商标专用标志授权使用管理办法》和 《“静宁苹果”商标包装印制企业管理办法》,将 “静宁苹果”品牌使用范围扩大至全市,完成任务目标的,市上给予工作专班一次性奖励 100 万元。
14. “甘味”品牌创建。各县 (区)积极组织企业申报 “甘味”农产品 (苹果)企业商标,新入围 “甘味”农产品品牌目录的企业,市上每个给予一次性奖励 10 万元。
15. 企业商标注册。鼓励企业注册企业商标和果品、加工品等多品类商标,对于知名度高、品类多、示范带动效应强的企业商标,县 (区)每个给予一次性奖励 1 万元。
16. 品牌宣传推介。各县 (区)细化奖励政策,对组织举办品牌、产品专场推介会或积极参加国际、国内行业知名展会节会的企业,给予一定经费补助。
17. 销售渠道拓展。各县 (区)细化奖励政策,对于经营主体在一、二线城市设立精品品牌形象店,或对经营主体利用电商平台、网红带货等形式开展线上果品销售,根据销售额评选先进经营主体,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五、全链提质
18. 一产提质增效。各县 (区)统筹涉农资金,鼓励集中连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支持苹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
19. 二产加工增值。市上积极推荐争取国、省项目资金,各县 (区)细化配套扶持政策,对引进预冷、清洗、分级、包装、冷藏等初加工生产线和酵素、生物酶、化妆品等精深加工生产线以及果园废弃物加工利用的经营主体,给予一定扶持。
20. 三产融合赋能。在优质苹果规模化生产基地和核心区,高标准建园面积 1000 亩以上,打造果旅融合示范区,全市每年择优评选 5 处,市上每个给予一次性奖励 10 万元。
六、主体培育
21. 链上企业建设。对经营主体果园集中连片面积 1000 亩以上、年吸纳群众 200 人以上就近务工,且向农户分红达到 100 万元,建立 “公司 + 合作社 + 农户 + 基地”联结发展机制的企业,县上每亩一次性补助不少于 300 元。对完成上市、争创全国质量奖的企业,县 (区)每个给予一次性奖励 10 万元。
22. 合作社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苹果产业农业合作社,县 (区)每个分别给予 5000 元、3000 元一次性奖励。各县 (区)推荐申报涉果项目,对成员 30 户以上且经营管理良好的合作社给予资金扶持。
23. 家 庭 农 场 建 设。对 新 认 定 省 级 示 范 性 家 庭 农 场,县(区)每个给予 3000 元一次性奖励。各县 (区)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 20 亩以上且经营管理良好的家庭农场,开展定向技术指导,衔接社会化组织购买服务,提供果园机械作业。
七、金融支持
24. 产业基金。充分发挥静宁苹果产业发展基金作用,支持“静宁苹果”产业链提质增效作用,不断储备、熟化项目,吸引市、县 (区)资金和社会资本投入设立新的产业发展基金,扶持苹果产业链重点项目建设。
25. 金融信贷。落实 《平凉市建立 “财政 + ”平台支持九大重点产业链发展实施意见》(平办发 〔2022〕19 号),充分发挥各级财政资金作用,推广 “政府 + 银行 + 企业” “财政 + 银行 + 担保公司”等金融支持模式,衔接金融机构创建 “果库贷” “果品贷”“订单贷”,建立果业发展融资平台。
八、科技支撑
26. 科技平台建设。市、县 (区)积极申报争取国家、省级项目资金,扶持智慧果业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支持全产业链数字化应用。构建院校引领、专家协作、企业参与的现代苹果科创平台,推荐申报省级科技创新奖补资金。各县 (区)细化奖补政策,鼓励支持果品龙头企业创办科研基地 (站、所),支持科研人员到企业承担科研项目,加强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27. 科技体系建设。落实 《关于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强化科技引领加快创新型平凉建设的意见》(平办发 〔2021〕46 号),支持科研院所科技创新。各县 (区)细化奖补政策,引进果产业建设急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加强本土专业人才培养,建强果业技术服务团队,对科研成果突出的团队、个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28. 前沿技术攻关。各县 (区)出台奖补政策,列支专项发展资金,加强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甘肃农业大学等科研院校合作,重点突破免套袋技术示范、新品种选育、产品精深加工、废弃物转化利用、果园机械开发应用等技术。
九、招商引资
29. 产业链招商。围绕强链、延链、补链,重点招引 “三类500 强”、行业 100 强企业和国家级产业化龙头企业,引进一批以苗木繁育、贮藏加工、冷链物流建设为重点的产业项目,扶持循环农业、商贸流通、果旅融合、大数据平台建设,对达到要求的招引项目落地企业,落实兑现省市招商引资奖励奖补政策。县(区)根据实际给予一次性奖励,并实行 “一事一议”,优先申报产业扶持项目。
十、保障服务
30. 强化管理服务。各县 (区)政府要进一步细化扶持政策,明确奖补流程及验收标准,强化扶持政策宣传,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市 “静宁苹果”产业链链长办公室要对扶持政策落实情况,定期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果与 “静宁苹果”产业链年度考核挂钩。
31.强化资金保障。市、县 (区)财政要按照奖补政策确定的标准,申报年初预算,列支 “静宁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严格按照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统筹用好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整合各类涉农资金,用于兑现各类奖补政策。
本若干政策措施适用期限为 2023 年—2026 年,在此期间另有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