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华亭市把健全完善社会信用制度体系建设,作为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的重要抓手,以信用社会助推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一是多措并举发力,切实打造阳光政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落实信息公开制度,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大厅宣传栏等方式,及时全面公开法定主动公开信息。在政务大厅设置政务公开专区,摆放各级人民政府公报供往来群众查阅,同步配备政务公开自助服务一体机,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公开体验。完善体制机制,优化审批流程。将信用承诺制贯穿政务服务全流程,大力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惠企利民举措,为诚信群体大开办事“绿色通道”,健全政企沟通,助企纾困解难。
二是健全惩戒机制,不断引导守信践诺。同步落实好国家、省、市关于失信惩戒措施清单,不随意增设惩戒措施或在法定惩戒标准上加重惩戒,防止信用泛化、小过重惩。明确失信要件,合理设置失信限制。不断规范信用惩戒行为,对符合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范围和条件的被执行人,应纳尽纳。在融资信贷、市场准入、高消费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限制,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重要一环。
三是推行信用修复,着力破解经营困难。多角度发现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痛点、难点、堵点,以问题为导向及时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能。建立健全信用修复机制,发改、政务中心、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信用修复“一件事”业务培训,按照“谁处罚 谁修复”的原则,指导企业及时完成信用修复。对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执行人,进行履行能力、配合执行的行为等审查后,根据个案情况可暂停对其使用信用惩戒,包括将其从失信名单库中屏蔽、解除限制消费、缩短失信时限等。
(供稿单位:华亭市发改局 撰稿:拓震宇 审核:秦龙涛 张艳霞 编辑:高瑞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