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诚信作为维护社会诚信的最后一道防线,是诚信建设工程的重要保障,今年以来,灵台县司法局认真履行合法性审查工作职能,不断提升合法性审查水平,做实合法性审查机制建设,为政府行政决策当好参谋助手,为依法行政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助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信用体系建设顺利推进。

      一是着力强化审查能力,不断提升队伍力量。为了更好推进审查能力建设,为县司法局职能科室配备专业工作人员2名,构建司法局审查人员和顾问律师为主体的审查力量,全力保障队伍的专业性,确保合法性审查工作高质高效。加强实战能力建设,开展学习培训、专题研究和个案研讨等活动,学习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提升审查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与业务能力。在部门、乡镇文件(决策)合法性审查过程中,注重发挥部门、乡镇法律顾问的作用,推动法律顾问的全面参与,进一步完善“多元化”审查队伍体系。

      二是着力提高审查质量,不断完善审查机制。为了切实提高审查工作质量,对审查范围、标准要求等进行了具体明确,将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绘制了流程图,未经合法性审查,不得提交讨论,实现应审尽审。优化审查流程,搭建合法性审查流转平台,厘清送审、法审、修正、复核等环节与时限,与起草单位动态沟通文件内容,对全阶段流程进行把关跟踪,从源头上控制了法律风险。

      三是着力打造审查规范,不断加强监督考核。严格各环节审核流程,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坚持有件必备、有错必纠,对程序缺失、内容违法的要求补齐资料、修改完善,对存在问题的一律不予备案。开展定期清理和专项清理,确保现行的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协同机制,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建立合法性审查与人大备案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等联动机制,以工作合力促审查实效。今年以来,共审查各类文书19件,出具意见40余条,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1份,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不断提高。

    (供稿单位:灵台县发改局  撰稿:灵台县司法局  张  瑞    审核:秦龙涛  张艳霞  编辑:高瑞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