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市场监管部门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职责,切实守牢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底线,全力提升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整体质量水平,持续营造诚信经营的浓厚社会氛围。

8月19日,灵台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全县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培训约谈警示会议,各基层所和县域内电动自行车经营维修单位、电池销售单位负责人等共计5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围绕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落实《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贯彻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进(销)货台账制度等日常管理制度开展了宣传培训,对规范化经营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经营单位进行了约谈。工作人员对《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和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事故典型案例开展了深入解读,各经营单位负责人现场签订了《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规范经营承诺书》。

会议要求各经营单位要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合规经营意识,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范的学习,切实增强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意识,不断规范经营行为,认真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经销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

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强市场监管领域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监管,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假冒伪劣电动车及配件和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对重大风险隐患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对发现的各类违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撰 稿:灵台县市场监管局  李建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