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的通知

平政办发〔202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按照市委四届十一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项目审批和管理改革工作的意见》(甘政办发〔2018〕194号)、《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项目审批和管理改革工作的意见》(平政办发〔2018〕242号)和《平凉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一、总体目标

全面推行“网上申报、一窗受理、牵头负责、并联审批、信息共享、限时办理、全程监督”的集中审批方式,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升审批效率。到2021年上半年,全流程审批时间压缩到60个工作日内;到2021年底,“审批少、流程优、机制活、效率高、服务好”的项目审批管理体系实现全面提速增效,市场主体获得感进一步提高,投资和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二、审批范围

1.项目范围:市级权限内投资项目(主要是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

2.事项范围:从项目立项审批至竣工验收全流程,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第三方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

三、审批流程及时限

按照报批的不同阶段和各相关部门职能分工,将投资项目审批的基本流程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每个审批阶段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和工程建设许可2个阶段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2个阶段由市住建局牵头。四个阶段全流程审批总时限控制在60个工作日以内(不含申请人补充资料、第三方机构设计评审审查、文本修改完善、土地征收、政府会议研究等时间)。

1.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11个工作日以内完成)

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

联办部门:市委政法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草局、市水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及具有初步设计审批权的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等。

办理事项:核发用地批准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包括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节能审查、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政府投资项目可研审批、建设项目用地组件上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签订《出让合同》或核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等)和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并联到项目可研审批之后,和用地、规划同步办理)。

2.工程建设许可阶段(5个工作日以内完成)

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

联办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等。

办理事项: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核定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

3.施工许可阶段(38个工作日以内完成)

牵头部门:市住建局。

联办部门: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林草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

办理事项: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包括将施工图审查和工程招投标并联办理,项目施工、监理招投标,将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申报备案与施工许可合并办理等)。

4.竣工验收阶段(6个工作日以内完成)

牵头部门:市住建局。

联办部门:市委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审计局,以及初步设计审批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等。

办理事项:完成建设工程联合验收并备案(包括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结算审核、工程审计等)。

四、优化审批实现方式

1.一网通办。持续做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和应用,坚决实行投资项目审批“一网通办”。所有投资项目(除涉密项目外)必须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办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及有关报建审批事项,实行“网上申报、平台赋码、一码通行、信息共享、并联办理”。发挥“一项一码”的作用,项目各阶段、各环节审批事项“见码即办”。各职能审批部门要严格落实在线平台受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线上受理、不得超时审批,确保线上线下同步推进。

2.一窗受理。依托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健全“前台受理、后台审核”机制,完善投资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由市自然资源局和市住建局统一负责投资项目咨询受理、按责转办、督促协调和办结出件。

3.牵头负责。市自然资源局和市住建局对所牵头环节的审批时间进行总体控制和把握,根据审批需要召集联席会议研判、督办、协调处理审批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2021年3月底前,牵头部门负责制定印发统一的项目审批指南(或实施细则),规范申报表格,明确资料目录以及审批流程图并向社会公布。

4.并联审批。每个审批阶段由牵头部门负责,各联办部门依据各自行业政策规定按时限办理所涉及的审批事项,做到信息共享、并行办理,实现“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

5.限时办结。由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的牵头部门负责,对本阶段涉及联办部门审批事项的审批时限进行优化,提出科学合理的最短办结时限,并严格执行。联办部门在办理过程中存在异议时,由各阶段的牵头部门实时组织联审会办。

五、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由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投资审批改革组牵头负责优化投资项目审批的制度安排和总体设计,提出审批优化调整方案,完善审批协同机制,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2.优化审批程序。各职能部门要按照“串联+并联”和模块化审批的思路进行流程优化,建立“以项目为主体”的并联审批模式,推进扁平化审批;优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对各个审批部门间需要的重复性材料进行精简,对同一审批部门内不同审批环节材料重复部分进行清理,将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之外的各类条件性审批一律取消,消除审批流程中的“堵点”;对前置审批要推行以函代证制,对审批要件互为前置的推行行政审批双向承诺制,建立标准化的审批联动机制、审批互信和诚信机制,实现审批提速提效;规范第三方机构服务,实现服务事项清单化、服务标准化、管理法制化。

3.细化部门职责。各牵头部门和联办部门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对本部门审批行为和审批结果负责。市公管办牵头负责,公开行政审批第三方服务事项清单,各第三方服务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规范服务办法,提高服务质量。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做好协调督导工作。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分别牵头负责与联办部门进行方案细化、流程图制定等工作,并抓好落实。市司法局牵头负责推进“修法”“修规”相关工作,确保行政审批合法有效。市财政局牵头负责,会同相关单位,对投资项目审批涉及的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和公开,建立涉批收费项目“一费清”目录清单,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市工信局牵头负责加快各行业部门自建业务系统与甘肃省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的互联互通,实现信息共享。

4.深化改革创新。各县(市、区)、相关部门要按照《平凉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的实施意见》(平政发〔2019〕23号)即行废止。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