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灵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中心任务,以经营主体信用提升为主线,不断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精细化开展“一业一查”跨部门联合监管,深入推行分级分类监管,高效推进经营主体年报公示,加强涉企信息归集共享,持续发挥信用赋能作用,为全县加快形成监管标准统一、信息充分共享、协同联动顺畅的信用协同发展新格局注入强劲动能。

     抓精准、促联合,着力提升综合监管质效。大力推行“部门联合+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双随机”智慧监管模式,建立起“牵头吹哨、部门报到”的联合监督检查机制,将更多的部门内部抽查转化为部门联合抽查,积极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果,推动监管向差异化、精准化转变,实现“强监管”与“减干扰”有机结合。今年以来,全县共发布“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136条、发布任务105条,完成任务数77条,累计抽查市场主体461户,已检查并录入公示检查结果372户,公示率100%。

     抓归集、重梳理,强化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以监管事项梳理、监管数据汇聚为抓手,积极督促指导全县成员单位在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梳理监管事项810条,录入检查实施清单830条,检查实施清单完成率98.8%,发布监管动态及曝光台信息285条,进一步推动实现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不断加大部门间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力度,夯实信用监管“基础桩”,为实施分类监管、重点监管、精准监管提供坚实保障,助力监管效能提升。年内各成员单位通过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归集共享履职过程中产生的行政检查行为信息共1079条,行政处罚信息48条。

     抓年报、优服务,筑牢企业诚信发展基石。牢固树立“公示即监管”的理念,继续把经营主体年报作为信用监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紧盯年度经营主体年报目标,科学谋划、分类施策,采取“精细化管理”方式,全面落实年报便利化措施,加大督查推进力度,大力宣传发动和引导规范各类经营主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进行年报公示,避免经营主体因违法违规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建立和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畅通信用修复通道,逐步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社会风尚,帮助企业守好边界底线、留足发展空间。今年全县应年报经营主体12584户,已报送并公示了年报信息的经营主体12501户,平均年报公示率98.57%;积极帮助经营状态异常的14户企业和10户个体工商户进行了信用修复,进一步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

     下一步,灵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以强化信用监管为抓手,继续创新监管理念、监管制度和监管方式,重点围绕事前信用承诺、事中分类监管、事后惩戒修复,构建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的“信用监管+分类监管+失信约束+信用修复”新型监管机制,持续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