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记者从《崇左市优化营商环境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公布施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经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批准,该《规定》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规定》不分章节,共十九条,包括立法目的、平等保护、政务服务建设、政策推送、政府内部合同审查和诚信履约机制、科技创新扶持、技改扶持、开放发展、口岸通关服务、边民互市贸易、跨境旅游等内容,破解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

  促进开放发展方面,《规定》指出,依托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崇左片区等开放合作平台,先行先试,推进制度与政策创新,推动投资开放、贸易加工、运输往来、人员进出和旅游合作便利化;提升口岸通关服务方面,《规定》支持口岸管理部门推行一站式、全信息化智能通关和进出口货物“提前申报、卡口验放”通关模式;促进边民互市贸易发展方面,《规定》鼓励边民以自有资金或者以边民互市合作组织等模式开展互市贸易,支持互市进口商品在边境产业园区落地加工,推动边境地区加工产业发展;深化跨境旅游合作方面,《规定》明确不断深化跨境旅游合作,推进国际边关风情旅游目的地建设,同时要制定跨境旅游合作区投资优惠政策,鼓励国内外文旅项目落地投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