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庄浪生态环境分局以帮助企业提高治污水平、化解生态环境违法风险、破解绿色长远发展瓶颈为主线,实施宽严相济的惩戒措施,在保证执法力度的同时落实分类分级监管,彰显服务温度。

一是严格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对照差异化监管执法,切实转变监管理念,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结合日常执法检查掌握情况,对辖区内纳入固定污染源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生产经营者(含重点管理类、简化管理类排污单位和排污登记企业)进行了全面摸排,在保持原有两户企业不变的情况下,对符合条件的8户加油站纳入正面清单。目前,我县共纳入正面清单监管企业10户。对这些企业原则上不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充分利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无人机等非现场监管的方式,减少检查频次,提升企业获得感。

二是加大对企业的服务指导力度。将送法入企、送策入企列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执法效能工作范畴,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坚持寓执法于帮扶服务之中。执法人员采用“上门指导、普法宣传、开门纳谏、跟踪问效”等多种方式,向企业“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强化企业环境守法底线思维,帮助企业消除违法隐患,降低违法风险,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因不知、不懂、不会造成的环境违规违法问题的发生。

三是按期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按照不低于省、市规定的抽查比例,根据工作实际,按期扎实开展部门内“双随机”抽查检查,检查事项清单覆盖率100%。截至目前,制定并发布单部门“双随机”计划3条,其中:专项计划1条,年度计划2条,开展部门内“双随机”抽查3次,共抽查企业113家,发现问题并做出行政指导14条。

四是持续强化执法信息公开工作。每月“双随机”抽查任务以公告形式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检查任务完成后的20个工作日,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对抽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和环境管理问题,及时梳理汇总录入检查结果,依法依规提出查处意见和整改要求,并将抽查结果以公告形式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对作出的行政处罚及时在甘肃省“互联网+监管”、平凉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监管平台等渠道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今年以来,共录入法人双公示行政许可信息2条,法人双公示行政处罚信息1条,法人行政监督检查信息30条,法人信用承诺信息67条,自然人信用承诺信息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