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二十二条以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甘肃省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甘人社通〔2017〕160号)等有关规定,现对辖区内发生的1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予以社会公布,并将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及其社会公布情况记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与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实施信息共享。

江苏国纳集团有限公司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违法主体全称:江苏国纳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22598602013F

注册地址:滨海县行政审批局

法定代表人:刘梅林

实际经营地址:滨海县滨海港镇工商西路166号

主要违法事实:经核查,该单位拖欠平凉市碧桂园·江山府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数额较大,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相关处理情况:2024年3月30日,平凉市崆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该单位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该单位逾期未整改。2024年4月28日,平凉市崆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该单位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单位作出罚款18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2024年5月17日,平凉市崆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该单位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决定江苏国纳集团有限公司限期内拨付拖欠的碧桂园·江山府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

 

平凉市崆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