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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惩戒案例:“执行天眼”专治“老赖”

来源 :本站发布 :2018-07-23

  2018年是解决基本执行难的决胜之年,而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是执行工作推进过程中的“三难”问题。为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舟曲法院以“智慧法院”建设为契机,通过引入“执行天眼”系统大力推进大数据在执行领域的深度应用,多措并举破解执行难。

       舟曲法院受理的石某某与杨某某执行纠纷案件,因被执行人杨某某未履行已生效的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人石某某于2018年3月13日申请我院强制执行,而杨某某以在新疆打工为由逃避债务。我院执行干警多次联系杨某某,但其拒接电话,拒不返还债务。我院三名法官奔赴新疆寻找被执行人杨某某,到达目的地后,通过天眼系统对其精准定位,成功锁定杨某某的活动轨迹和位置,在当地法院、派出所的协助下最终将其控制并依法押送回本院。在“百日会战”的高压态势下,被执行人杨某某迫于“执行天眼”的精准定位,履行了还款义务。

       在控制被执行人杨某某的同时,经查明刘某某罚金一案的被执行人刘某某及其家人早年移民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其本人刑满释放后下落不明,无法查找。利用“天眼系统”和经当地法院、派出所的协助下,找到了被执行人刘某某,并依法执行处罚金3000.00元,此案现已终结。

       舟曲法院通过启用执行“天眼系统”,借助现代科技手段,短短数日,已准确查找定位被执行人5名,采集到多名失信执行人行动轨迹信息,大幅提升了执行效率,让“精准执行”发力声威,彻底打碎了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侥幸心理,为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百日会战〗舟曲县法院“百日会战”记

       舟曲县法院4月19日召开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百日会战”后,充分运用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执行网络查控系统等手段,全力查找被执行人的存款、房产、车辆、股权等财产线索,充分行使法律赋予的冻结、扣押、划拨、查封等强制措施,依法处置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对有执行能力拒不执行、转移、隐匿财产或妨碍执行的,果断采取罚款或拘留等强制措施,坚决给予严惩。开展“百日会战”以来,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刑1人,司法拘留8人,临控(临时控制)10人(已抓获2人,其中1人在夏河县某宾馆住宿时,被当地公安机关控制,还有1人在迭部县城被派出所控制),查封房屋2套,限制高消费10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10人次。共结案21件,其中积案6件,执行到位标的共计121万元。通过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有力的震慑了老赖及妨碍执行的被执行人家属,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为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舟曲县法院集全院之智,举全院之力,穷尽措施,用足手段,化解了多处积怨几十年的矛盾纠纷,攻克了一个又一个的“骨头案”,目前“百日会战”攻坚工作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当中。

 

       合作市人民法院惩戒一批典型老赖

       合作市人民法院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一批典型老赖,集中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甘南电视台与甘南日报进行媒体曝光,此次惩戒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与积极的社会反响,数名被执行人摄于法律威严,积极主动来我院履行了应尽的法律义务。

       申请执行人敏亥牙与被执行人木哈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作出的(2017)甘3001民初13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木哈买下落不明,我院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甘南电视台、甘南日报进行媒体曝光,被执行人木哈买摄于法律威严,于2017年11月21日来我院主动给付完毕所有案款。

       申请执行人何泽荣与被执行人唐贵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作出的(2016)甘3001民初207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唐贵双拒不履行,我院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甘南电视台、甘南日报进行媒体曝光,被执行人唐贵双摄于法律威严,于2017年11月23日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向我院递交撤诉申请书,我院终结执行。

       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南藏族自治州分行与被执行人孙想定、来玉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作出的(2016)甘3001民初376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孙想定、来玉涛拒不履行,我院将被执行人孙想定、来玉涛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甘南电视台、甘南日报进行媒体曝光,被执行人来玉涛摄于法律威严,于2017年11月23日来我院主动给付完毕所有案款。

       申请执行人万玛吉与被执行人旦木老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作出的(2017)甘3001民初149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旦木老已履行部分案款,但是对于剩余部分案款仍迟迟拒不履行,我院将被执行人旦木老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甘南电视台、甘南日报进行媒体曝光,被执行人旦木老摄于法律威严,于2017年12月5日来我院主动给付完毕所有案款。

       合作市人民法院将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旨在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同时告诫暂未列入该名单的被执行人尽快履行法律义务,共同构建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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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惩戒案例:“执行天眼”专治“老赖”

发布时间: 2018-07-23   文章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510次 作者: 陈学臻

  2018年是解决基本执行难的决胜之年,而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是执行工作推进过程中的“三难”问题。为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舟曲法院以“智慧法院”建设为契机,通过引入“执行天眼”系统大力推进大数据在执行领域的深度应用,多措并举破解执行难。

       舟曲法院受理的石某某与杨某某执行纠纷案件,因被执行人杨某某未履行已生效的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人石某某于2018年3月13日申请我院强制执行,而杨某某以在新疆打工为由逃避债务。我院执行干警多次联系杨某某,但其拒接电话,拒不返还债务。我院三名法官奔赴新疆寻找被执行人杨某某,到达目的地后,通过天眼系统对其精准定位,成功锁定杨某某的活动轨迹和位置,在当地法院、派出所的协助下最终将其控制并依法押送回本院。在“百日会战”的高压态势下,被执行人杨某某迫于“执行天眼”的精准定位,履行了还款义务。

       在控制被执行人杨某某的同时,经查明刘某某罚金一案的被执行人刘某某及其家人早年移民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其本人刑满释放后下落不明,无法查找。利用“天眼系统”和经当地法院、派出所的协助下,找到了被执行人刘某某,并依法执行处罚金3000.00元,此案现已终结。

       舟曲法院通过启用执行“天眼系统”,借助现代科技手段,短短数日,已准确查找定位被执行人5名,采集到多名失信执行人行动轨迹信息,大幅提升了执行效率,让“精准执行”发力声威,彻底打碎了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侥幸心理,为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百日会战〗舟曲县法院“百日会战”记

       舟曲县法院4月19日召开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百日会战”后,充分运用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执行网络查控系统等手段,全力查找被执行人的存款、房产、车辆、股权等财产线索,充分行使法律赋予的冻结、扣押、划拨、查封等强制措施,依法处置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对有执行能力拒不执行、转移、隐匿财产或妨碍执行的,果断采取罚款或拘留等强制措施,坚决给予严惩。开展“百日会战”以来,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刑1人,司法拘留8人,临控(临时控制)10人(已抓获2人,其中1人在夏河县某宾馆住宿时,被当地公安机关控制,还有1人在迭部县城被派出所控制),查封房屋2套,限制高消费10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10人次。共结案21件,其中积案6件,执行到位标的共计121万元。通过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有力的震慑了老赖及妨碍执行的被执行人家属,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为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舟曲县法院集全院之智,举全院之力,穷尽措施,用足手段,化解了多处积怨几十年的矛盾纠纷,攻克了一个又一个的“骨头案”,目前“百日会战”攻坚工作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当中。

 

       合作市人民法院惩戒一批典型老赖

       合作市人民法院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一批典型老赖,集中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甘南电视台与甘南日报进行媒体曝光,此次惩戒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与积极的社会反响,数名被执行人摄于法律威严,积极主动来我院履行了应尽的法律义务。

       申请执行人敏亥牙与被执行人木哈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作出的(2017)甘3001民初13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木哈买下落不明,我院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甘南电视台、甘南日报进行媒体曝光,被执行人木哈买摄于法律威严,于2017年11月21日来我院主动给付完毕所有案款。

       申请执行人何泽荣与被执行人唐贵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作出的(2016)甘3001民初207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唐贵双拒不履行,我院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甘南电视台、甘南日报进行媒体曝光,被执行人唐贵双摄于法律威严,于2017年11月23日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向我院递交撤诉申请书,我院终结执行。

       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南藏族自治州分行与被执行人孙想定、来玉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作出的(2016)甘3001民初376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孙想定、来玉涛拒不履行,我院将被执行人孙想定、来玉涛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甘南电视台、甘南日报进行媒体曝光,被执行人来玉涛摄于法律威严,于2017年11月23日来我院主动给付完毕所有案款。

       申请执行人万玛吉与被执行人旦木老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作出的(2017)甘3001民初149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旦木老已履行部分案款,但是对于剩余部分案款仍迟迟拒不履行,我院将被执行人旦木老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甘南电视台、甘南日报进行媒体曝光,被执行人旦木老摄于法律威严,于2017年12月5日来我院主动给付完毕所有案款。

       合作市人民法院将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旨在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同时告诫暂未列入该名单的被执行人尽快履行法律义务,共同构建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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